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
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大赛定于2023年4月在河南濮阳举办。
大赛主题为“人人奋勇争先,出彩技能河南”。
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濮阳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协办。
大赛成立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
濮阳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制定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大赛各项工作,确保大赛顺利举行。
竞赛项目
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共设70个赛项。其中比赛项目60个,表演赛项目10个。
1.比赛项目(60个)
(1)世赛项目(32个)
CAD机械设计、餐厅服务、车身修理、电气装置、电子技术、焊接、烘焙、机电一体化、机器人系统集成、健康和社会照护、美发、美容、平面设计技术、汽车技术、汽车喷漆、数控车、数控铣、网络安全、网络系统管理、网站设计与开发、信息网络布线、移动机器人、云计算、时装技术、瓷砖贴面、增材制造、化学实验室技术、水处理技术、商品展示技术、砌筑、货运代理、建筑信息模型。
其中机电一体化、移动机器人、机器人系统集成、网络安全4个赛项为双人赛。
(2)国赛精选项目(19个)
CAD机械设计、餐厅服务、茶艺、电工、电子技术、焊接、烘焙、汽车维修、数控车、数控铣、网络系统管理、信息网络布线、装配钳工、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社会体育指导(健身)、物联网技术、时装技术、健康照护、木工。
其中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赛项为双人赛。
(3)省赛精选项目(9个)
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互联网营销师、消防员、物流服务师、全媒体运营师、中式烹调师。
2.表演赛项目(10个)
绞胎瓷手工编花、竹麻制品加工、宝石琢磨工、鸡尾酒调制、智能机器人、洛阳剪纸、泥塑、手工藤编、通草浮雕、杂技技艺。
参赛对象
1.世赛项目。
参赛选手应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等3个项目选手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在豫工作学习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满足参赛条件的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选手和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对应项目金、银、铜牌获奖选手,可直接进入河南省集训队。
2.国赛精选项目。
凡2007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3年6月30日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在豫工作学习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满足参赛条件的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对应项目金、银、铜牌获奖选手,可直接进入河南省集训队。
3.省赛精选项目。
凡2007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3年6月30日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在豫工作学习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
荣誉以及其他
(一)金、银、铜牌和优胜奖
对各比赛项目获得前三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奖杯和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对前三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他参赛选手(含表演赛项目)颁发参赛证书。选手排名不并列。
对世赛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省组委会将根据比赛成绩组建河南省集训队,获得集训考核第一名的选手将代表我省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
(二)荣誉称号
对各比赛项目前5名的获奖选手(双人赛前3名),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对各比赛项目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选手,可在次年由其所在地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各比赛项目前5名且年龄小于35岁的职工身份的获奖选手,按规定申报“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对各比赛项目前5名且为女性职工身份的获奖选手,按规定申报“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
以上奖项,比赛项目实际参赛人数较少的,将减少相应名额。
(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对各比赛项目前5名获奖选手(双人赛项前3名),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各比赛项目其他获得优胜奖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优秀组织奖
按照金牌4分、银牌3分、铜牌2分、优胜奖1分,比赛项目每名(组)参赛选手1分的计分方式,对各代表团总成绩进行排名,对前9名的代表团,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奖项
1.对大赛承办地人民政府,颁发“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特殊贡献单位”奖牌。
2.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协办、技术支持、赞助等单位,颁发“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单位”奖牌。
3.对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工作者”证书。
4.对大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颁发“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裁判员”证书。
5.对获得金、银、铜牌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教练)”证书。
6.对获得表演赛项目前三名的参赛单位,颁发“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表演奖”证书。
鼓励各地制定本地区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和专家团队等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