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业院校 “智能硬件应用开发”(高职组)技能大赛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北省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冀教职成函〔2022〕73号)精神, 计划于2023年5月12日-13日举办河北省2023年职业院校“智能硬件应用开发”(高职组)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北京杰创永恒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事项
竞赛地点: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竞赛时间:2023年5月12日-13日
三、赛项说明会及参赛报到
(一)赛项说明会
说明会时间:2023年4月26日15:00-17:00
地点:线上视频会议,详情见QQ群或微信群通知
(二)参赛报到
报到时间:2023年5月12日15:30前
驻石院校报到地点: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非驻石院校报到地点:石家庄潮漫酒店(中山西路西王地铁站店)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与长兴街交叉口东北角)
四、竞赛日程
5月12日16:00-17:00,开幕式、领队会、观摩赛场
5月13日8:30-12:30,分组实操竞赛
五、参赛条件
1.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2名指导教师和3名选手组成,同一学校最多报两支队伍参赛,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2.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内(1998年5月1日后出生)。
3.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因故更换参赛选手或指导教师,须由学校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六、比赛内容和奖励办法
比赛内容:智能硬件电路原理图及PCB设计、智能硬件工艺及调试测试、智能硬件功能电路实现、智能硬件系统任务实现等,在竞赛过程中同步考察选手的职业素养。比赛具体规程详见附件1。
本次大赛设团体一、二、三等奖,按参赛队伍数量确定。一等奖占参赛总队伍数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具体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整数,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七、参赛守则
1.参赛队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文明竞赛。
2. 参赛选手须按各相关项目竞赛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及学生证进行检录,抽取顺序号后,须将所有证件交给指导教师,不得带入赛场。参赛选手应按抽签结果在指定位置就座,着装应符合相关项目的比赛要求。
3.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参考资料、U盘,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通讯工具或违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4.各参赛队选手应在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队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
5.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参赛选手按竞赛要求自行决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任务,严禁作弊行为。
6.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操作原因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终止该队比赛。
7.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举手示意,项目裁判长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项目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
8.比赛期间,参赛队选手连续工作,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参赛队选手休息、饮水和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凡在竞赛期间内提前离开的参赛队选手,不得返回赛场。参赛队选手进出赛场不得携带任何与比赛有关的物品。
10.在参赛期间,选手应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生产操作规程。
11.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2.竞赛结束后,参赛队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13.因保密要求,参赛队选手提交的任何文件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参赛者姓名。
14.各参赛队选手需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5.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6.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在本场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
八、其他事项
1. 报名日期。参赛院校请于2023年4月3日-4月21日,登录“河北省职业院校技术大赛”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指导教师和学生参赛信息。大赛官方网站为:http://hbszjs.hebtu.edu.cn/jnds/
填报详情见附件3.河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学校用户)。
2.信息要求。请各位参赛选手务必携带身份证前来,比赛前需核对个人信息。参赛学生可统一着装,但不允许在服装上出现学校名称、考生姓名等泄露身份的标识。
3.医疗及医保。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教师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4.健康要求。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须确保近期没有发烧、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否则,原则上不得参赛。参赛过程中身体状况异常的,大赛组委会将协调卫生健康部门专家对其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由赛项组委会决定是否能继续参赛。
5.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食宿费用自理。
6.关于参赛要求若有更改将另行通知。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积鹏15032358311,刘瑞涛13932182825。
赛项邮箱:414024217@qq.com。
赛项QQ群:594222048。
附件1:河北省2023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智能硬件应用开发”(高职组)赛项规程
附件2:河北省2023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智能硬件应用开发”(高职组)赛项样题
附件3:河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系统使用手册(学校用户)
附件4:河北省2023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智能硬件应用开发”(高职组)赛项参赛基本信息回执表
附件5:河北省2023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智能硬件应用开发”(高职组)赛项参赛选手电子照片表
河北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2023年3月28日